11月5日晚間,融創中國在港交所公告稱,尋求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的呈請于2025年11月5日進行聆訊,而計劃已根據高等法院作出的指令獲得批準。批準令于2025年11月5日送呈公司注冊處進行登記。
計劃須待所有計劃條件獲達成后,方可生效,即:
(a) 占親身或通過視頻會議(每種情況均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并于會上投票的簡單多數計劃債權人批準計劃(無論有否修訂),且金額上占親身或通過視頻會議(每種情況均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并于會上投票的投票計劃債權總額至少75%;(b) 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無論有否修訂);(c) 一份經加蓋印章的批準令副本已于公司注冊處辦理登記。
董事會宣布,于本公告日期,所有計劃條件已達成,計劃生效日期為2025年11月5日。
公司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以向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告知有關重組(包括但不限于重組生效日期)的任何重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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